南國早報全媒體記者:王斯
為了賺快錢,未成年的小華拿著自己的手機和爺爺?shù)氖謾C卡當起了騙子的隱形“話務員”,導致他人被騙2萬元。小華想結算勞務費時,被騙子拉黑。錢沒掙到,近日,小華還因詐騙罪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8個月,并處罰金5000元,同時要退賠受害人2萬元。
少年當“手機口”,助騙子隔空詐騙
2023年4月19日,小華偶然在手機上刷到一些“想賺錢的私信我”的視頻,便添加了對方的賬號。對方稱需要小華充當“手機口”,并將如何操作的視頻發(fā)給他。在對方指引下,小華下載境外聊天軟件,獲知了幫助詐騙的方式。
在明知是幫助他人進行電信詐騙的情況下,為了賺些“快錢”,小華在自己住的出租房內(nèi)用兩部手機,其中一部手機用于登入QQ(A手機),另外一部手機插著他爺爺名下的手機卡用于撥打電話(B手機)。小華通過A手機登入QQ,在QQ上和詐騙人員的“客服”聯(lián)系;用B手機上撥打“客服”發(fā)來的手機號碼。被害人的電話接通后,他將兩部手機的免提打開,幫助詐騙人員隔空利用A手機的QQ語音和被害人通話。
以上操作致使被害人陳某被騙2萬元。當晚,小華通過境外聊天軟件與對方結算好處費,但對方不回復并將其拉黑,“客服”也將其QQ刪除。因小華使用的是爺爺?shù)氖謾C卡,他很快被公安民警抓獲。
錢沒賺到,少年因詐騙獲刑8個月
法院認為,小華明知不法分子是通過架設手機口的方式進行電信網(wǎng)絡詐騙,為了獲利,仍然使用親屬手機卡撥打電話,幫助不法分子對不特定多數(shù)人實施詐騙,小華的行為已構成詐騙罪。
小華在實施犯罪時未滿18周歲,應當減輕處罰,同時考慮小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,是從犯,并具有坦白、認罪認罰等情節(jié),最終,法院判處小華有期徒刑8個月,并處罰金5000元,責令其與同案人共同退賠陳某的經(jīng)濟損失2萬元,被扣押的手機卡及兩部手機由暫扣機關依法沒收。
勿輕信網(wǎng)上“招兼職”“賺快錢”信息
在這個案例中,不法分子通過架設“手機口”達到“隔空”實施詐騙行為,逃避法律制裁的目的。小華在明知這一不法手段的前提下,仍為了蠅頭小利不惜以身試法,最終成了詐騙分子的“工具人”。
現(xiàn)在已經(jīng)進入暑假期間,不少家長因為工作繁忙無法照看孩子,只能選擇讓他們在家玩手機。在紛繁復雜的網(wǎng)絡世界中,未成年人由于缺乏社會閱歷,好奇心強,容易被電信網(wǎng)絡詐騙分子誘惑,成為電詐幫兇。
暑假期間,家長在給未成年人使用手機時一定要加強警惕防范。對于網(wǎng)絡上所謂“下載一個App,借用一張電話卡,1小時就能賺100元”等說辭,要教育未成年人做到不聽不信,不加好友不下載軟件,切勿輕信網(wǎng)絡視頻中所謂“招兼職”“賺快錢”等信息,不要將自己的身份證、電話卡、銀行卡、QQ號、微信號出租或借給他人。
同時,家長要教育未成年人充分認識到幫助實施電信詐騙是違法犯罪行為,不要存有僥幸心理,切勿貪圖蠅頭小利成為犯罪分子的幫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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編輯 肖海燕
校對 麥雪莉
責編 楊波
審核 梁燦